投诉处理规定

本规定适用于神州中医大学的所有课程及进修课程。所有投诉记录及处理流程将予以登记,并自投诉提交之日起至少保存 2 年。

 

1. 神州中医大学

神州中医大学隶属于 CMC Tasly Group BV,由董志林先生担任负责人。学校提供传统中医领域的职业培训及继续教育课程,课程获得 SNRO 认证,并受到专业领域认可。

学校亦开设西医基础医学知识(MBK)课程及相关继续教育课程。相关课程获得 CPION 与 SNRO 认可,并符合现行 PLATO 要求。

神州中医大学致力于培养传统中医领域的高素质治疗师。学校持续监督、评估并提升课程质量,确保课程符合学校标准、专业协会要求及相关保险机构的规定。

2. 投诉

投诉可能涉及以下方面:

  • 教学水平
  • 教学方式与教学方法
  • 实习指导
  • 行政与组织安排
  • 同学关系
  • 性骚扰

3. 代表

神州中医大学管理层指定校长及教务处作为投诉处理代表。由于他们与学生保持密切且频繁的联系,因此作为学生提出投诉时的主要联系窗口。

如投诉无法在此阶段得到解决,或投诉事项超出其权限或职责范围,该投诉将提交至负责人作最终决定。在此情况下,负责人将承担最终责任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
如学生不同意该决定,可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,请求学校将投诉转交外部独立调解人处理。

外部独立调解人:叶天

4. 保密原则

无论投诉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提出,学校均将其视为保密事项处理。

除学校指定的投诉处理代表、负责人,以及在投诉转交时涉及的外部独立调解人外,学校不会向其他人员披露或讨论与学生及投诉内容相关的信息。

5. 口头投诉

如学生对课程教学、校内诊所实习,或学校聘用及合作的工作人员有任何投诉,可先以口头形式向校长及/或教务处提出。

在可能的情况下,校长与教务处将共同沟通并协助处理投诉。受理人员将对投诉内容进行了解与评估。如投诉理由成立,学校将尽力采取适当措施解决问题;如投诉理由不成立,学校将向学生说明决定及相关原因。

神州中医大学重视每一项投诉,并致力于在早期阶段以适当方式妥善处理。

如投诉对象为其中一名投诉处理代表,学生可向另一名代表提出投诉。

关于同学之间的投诉,如该事项未直接影响课程质量、课堂氛围或课程秩序,原则上学校会建议学生先自行沟通解决。若双方无法直接沟通,学校可视情况提供协助。

性骚扰相关投诉

在课堂教学及诊所实习指导过程中,教师与指导人员应保持专业、得体的行为规范。学生也应以专业、端正及礼貌的态度对待患者、教师、指导人员、学校工作人员及同学。

课程培训期间,身体检查及针刺技术练习将在课堂环境中进行,作为课程中公开、透明的一部分,以避免产生误解或不同解释。实习期间,学生应始终在带教医师陪同下进行学习与实践。

如学生认为存在性骚扰情况,可向校长及/或教务处提出。由于性骚扰属于严重投诉,校长及/或教务处将在接获投诉后立即通知负责人。

如投诉涉及学校员工,负责人将谨慎处理相关信息,并对投诉内容进行核实。若经调查确认投诉属实,负责人将采取相应措施。

如投诉涉及同学之间的性骚扰,学校也将进行调查,并寻求适当解决方式;必要时,可采取纪律处分。

6. 书面投诉

如学生提交书面投诉,投诉将首先由校长及/或教务处进行审阅与评估。所有书面投诉均会由神州中医大学以书面形式正式回复。学校将尽力以妥善方式处理投诉,并寻求令学生满意的解决方案。

如投诉内容超出指定受理人员的权限或专业范围,该书面投诉将提交至负责人处理。负责人将承担处理责任,并作出最终决定。

如学生不同意负责人的决定,可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,请求学校将投诉转交外部独立调解人处理,详情请参阅第 3 点。

7. 投诉评估

学校将以客观原则对投诉进行评估,并按照一致的标准处理每一项投诉。评估人员须能够说明其评估依据,以确保评估过程符合既定标准,并保持一致性。

校长及/或教务处将向学生告知投诉评估结果;如条件允许,也将一并说明拟采取的解决方案。

如学生不同意评估结果,可向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,请求将投诉转交外部独立调解人进行审查,详情请参阅第 3 点。外部独立调解人将对投诉进行评估,提出意见并作出决定。该决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。

8. 投诉处理期限

神州中医大学将尽力尽快处理所有投诉。

对于口头或书面投诉,学校将在收到投诉后 2 周内发送受理确认。一般情况下,投诉的评估及/或处理期限为 4 周。

如需更长时间进行调查,学校将在上述 4 周期限内通知投诉人,并说明延期原因。同时,学校将告知预计作出最终答复的时间。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4 周。

极端或特别复杂的投诉情况除外。

9. 申诉

如学生对投诉的评估结果及处理方式不满意,可依照前述规定,请求学校将投诉转交外部独立调解人进行审查,详情请参阅第 3 点。

外部独立调解人将对投诉进行全面评估,并作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决定。学校有义务接受外部独立调解人作出的决定。

如学生仍不同意外部独立调解人的决定,学生保留依照既定申诉程序提出申诉的权利。